近日,三聚阳光及旗下易聚律所代理江门市创新电机实业有限公司与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恒兴微电机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胜利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1)最高法知行终806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2019)京73行初3197号行政判决有效。
二审的争议焦点在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 1 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我方根据对方的主张,从技术特征紧密结合程度角度对对比文件2与本专利是否属于同一技术领域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且对实现技术方案的效果和技术功能进行了论述,最终合议庭接受我方的观点,维持(2019)京73行初3197号行政判决有效,从根本上解决了创新电机及格力、美的等公司的专利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