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三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第三人(专利权人)的一件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一审结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5)京73行初1734号行政判决,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69475号专利无效决定。在该决定中,专利权人拥有的第201510231076.X号“漏电流传感器”发明专利权被维持有效。
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三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第三人(专利权人)的一件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一审结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5)京73行初1734号行政判决,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69475号专利无效决定。在该决定中,专利权人拥有的第201510231076.X号“漏电流传感器”发明专利权被维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