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1月
2021

撤销判决与决定!健全生物赢得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终审

  近日,三聚阳光及旗下易聚律所代理健全生物的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胜利结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行终7025号行政判决: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13797号行政判决;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219940号《关于第29840102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健全生物针对第29840102号图形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健全生物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为由,驳回了该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健全生物申请的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构成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驳回了健全公司的诉讼请求。(“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三聚阳光知识产权集团拥有 30 余位专职知识产权律师和专利诉讼代理人,诉讼类案件胜诉率超 90%,已累计处理 2000 余件专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行政诉讼侵权、商标诉讼等各类诉讼案件,其中包括石药集团左旋氨氯地平专利纠纷、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专利无效案、摩拜单车专利无效案、港珠澳大桥专利无效案、腾讯“微视”商标行政诉讼、中山云腾商标侵权诉讼,利勃海尔商标行政诉讼、周口“长寿山”商标行政诉讼、奥运大脚印发射装置相关专利发明人资格纠纷、乐尔专利权属纠纷、三聚环保不正当竞争诉讼、美国CBI商业秘密诉讼等众多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三聚阳光针对每一专利纠纷诉讼案件均会成立包含法律专家、技术专家、资深专利代理师、资深律师在内的专家组,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处理,这也是三聚阳光诉讼和无效团队一以贯之的专业服务风格。

分类: 案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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