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阳光组织开展“美国专利法103条显而易见性审查原则解析”培训

发布时间:2026-09-17 阅读量:134

  9月11日,三聚阳光组织举办“三聚讲堂”第六百四十四讲。本次培训以“美国专利法35 U.S.C. 103详解——Obviousness审查原则”为主题,由涉外专利代理师胡显海担任主讲,涉外代理部代理一处全体代理师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围绕美国专利申请与审查中的核心法律条款,深入剖析了非显而易见性审查的法理依据与实务要点。培训中,胡显海对美国法典第35编第103条(35 U.S.C. 103)进行了系统解读,阐明了该条款对可专利性条件中“非显而易见性主题”的法定要求。围绕美国《专利审查程序手册》(MPEP)的具体规定,他梳理了显而易见性审查的基本框架与核心原则,明确了审查员在确立显而易见性驳回理由时的逻辑结构与证据要求。

  结合电学与机械两大领域的实践场景,胡显海详细介绍了MPEP中适用的具体审查方法与典型判例。他针对海外申请及答辩过程中的典型技术情形,剖析了对比文件的技术启示判定以及组合抗辩路径,阐述了代理人在理解审查思路的基础上如何准确定位技术特征差异,以提升美国专利申请与审查意见答辩的专业应对能力。

  培训过程中,参会人员结合涉外实务中的难点问题与主讲人进行了针对性交流。本次培训系统阐释了美国专利法103条的审查准则与判定逻辑,通过法规梳理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为代理师在电学和机械领域的涉外案件实务处理提供了规范化的操作路径与专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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