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赢得专利侵权纠纷

Published Date:2022-08-01 Views:225

  近日,沈阳市知识产权局下发辽沈知法裁字〔2021〕2号、3号行政裁决书,对请求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请求人沈阳领盛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作出裁决,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被请求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投放市场,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责令被请求人销毁该产品;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许诺销售行为,消除影响,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本案由三聚阳光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

  本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的是纳思达公司的“一种带有计数机构的显影盒”专利(专利号:201210276516),针对该专利,纳思达公司在不久前还委托三聚阳光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向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起对南京博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权投诉,最终双方和解。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下发苏宁知法裁字〔2021〕29号、30号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准许请求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对南京博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权投诉。

  在以上四件专利侵权纠纷中,三聚阳光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帮委托人达成了制止侵权的目的,使委托人的专利被侵权问题得以快速解决,为委托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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