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聚阳光商标服务团队代理飞漫公司的商标撤三答辩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标撤三字[2021]第Y007487号决定,对飞漫公司的第8968938号第9类“MINI STUDIO”注册商标不予撤销。
飞漫公司赢得商标撤三答辩
Published Date: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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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聚阳光商标服务团队代理飞漫公司的商标撤三答辩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标撤三字[2021]第Y007487号决定,对飞漫公司的第8968938号第9类“MINI STUDIO”注册商标不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