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上诉人惠州市惠阳区何氏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一件不正当竞争终审胜利结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知民终571号民事判决,主要结果有: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 01 知民初426 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郑州何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何氏”字样; 三、被上诉人郑州何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惠州市惠阳区何氏化妆品有限公司绿装“何氏狐臭净”商品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销毁库存商品侵权的包装、装潢; 四、被上诉人郑州何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河南杰东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惠州市惠阳区何氏化妆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 50 万元; 五、被上诉人郭佩龙(杰东药业唯一股东)对河南杰东药业有限公司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