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HIPO)

发布时间:2025-12-24 阅读量:268

  与我国不同,匈牙利对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分别立法保护,因此匈牙利专利仅指发明专利。

  专利为发明者提供法律保护,发明者可以拥有相比市场竞争者更有利的地位。发明者对其发明有排他的开发权利,但是专利保护的期限和地域是有限制的。专利保护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最长20年内有效,且仅在获得保护的国家内有效,因此希望在匈牙利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人应在匈牙利知识产权局注册其专利。

  匈牙利是《欧洲专利公约》的成员国,在匈牙利生效的欧洲专利与匈牙利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专利具有相同的效力,可根据匈牙利国内法获得保护。

一.HIPO

  匈牙利知识产权局

  匈牙利知识产权局(HIPO)是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主管机关,成立于1896年。根据匈牙利法规,其职责和权力范围包括:

  (1)负责知识产权领域的官方审查和程序;

  (2)履行版权和与版权相关的某些职责;

  (3)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与中央政府信息和文档相关的活动;

  (4)参与知识产权立法准备的相关事宜;

  (5)制定和实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战略,启动和执行为此目的所需的政府措施;

  (6)在知识产权领域履行国际和欧洲合作的专业职责;

  (7)评估与研发活动有关的官方和专家任务;

  (8)履行与支持初创企业减税请求有关的登记任务。

   网站:www.hipo.gov.hu

   电话:+36 1 312 4400

   传真:+36 1 474 5534

   E-mail:hipo@hipo.gov.hu

   地址:H - 1081 Budapest, II. János Pál pápa tér 7. Hungary

二.简介

  获得专利保护的条件

  根据匈牙利《专利法》第1条,任何技术领域的任何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且易于工业应用的发明,均可被授予专利。但是,下列各项不属于专利的保护范畴:(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美学创作;(3)进行智力活动、游戏或商业经营的计划、规则和方法;(4)信息的展示。

  1.新颖性(Novelty)

  《专利法》第2条规定,如果发明不构成现有技术的一部分,应被视为新发明。

  现有技术,指在优先权日之前通过书面和口头描述、通过使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的所有内容。具有较早优先权日的任何国家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申请,如果已在授权程序中被公开,也应视为现有技术。

  第2条中还专门指出,用于人体或动物体的手术、治疗或诊断方法的任何物质(化合物)或混合物,只要此类方法或使用不属于现有技术,则不排除该物质或混合物的可专利性。

  《专利法》第3条规定,如果在优先权日前的6个月之内发明被披露属于下列情况的,不应作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予以考虑:(1)属于滥用申请人或其之前的发明所有人的权利;(2)申请人或其之前的发明所有人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的HIPO局长的公告中指明的展览中展示了该发明。

  2.创造性(Inventive activity)

  《专利法》第4条规定,如果一项发明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则应认为发明具有创造性。

  3.工业应用(Industrial application)

  《专利法》第5条规定,如果发明可以在工业或农业的任何部门制造或使用,则该发明应被视为易于工业应用。

  发明的可专利性

  匈牙利《专利法》还对发明的可专利性(Patentability)做了专门规定。

  1.可获得专利的生物技术发明(参见第5/A条)

  (1)符合第1条至第5条要求的发明,即使涉及由生物材料*构成或含有生物材料的产品,或者生产、加工或使用生物材料的方法,也应具有可专利性。

  * 生物材料,是指含有遗传信息、能够在生物系统中自我复制或被复制的任何材料。

  (2)从其自然状态下分离出的或者通过技术方法生产的生物材料,即使曾在自然界中存在,也可以是发明的主题。

  (3)对人体形成和发育的各个阶段或其某一部分(element)的简单发现,包括基因的序列或部分序列,不能构成可获得专利的发明。

  (4)从人体中分离出来或通过技术方法产生的部分,包括基因的序列或部分序列,可以构成可获得专利的发明,即使该部分的结构与天然的相同。

  2.不可获得专利授权的发明(参见第6条)

  (1)如果发明在经济活动中的使用会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则不得对发明给予专利保护,特别是以下几项:

   克隆人类的方法;

   改变人类种系遗传统一性的方法;

   将人类胚胎用于工业或商业用途;

   改变动物遗传特性的方法,如果它可能导致动物遭受痛苦,但对人或动物没有任何实质的医疗效果;以及由该方法生产的动物。

  (2)植物和动物品种,以及用于生产植物或动物的基本属于生物学的方法*,不能获得专利。

  但是,如果发明的技术可行性不限于特定的植物或动物品种,则涉及植物或动物的发明应具有可专利性。上述规定也不影响属于微生物学**或其他技术的方法发明以及使用此类方法的产品发明的可专利性。此外,根据《专利法》第13章的规定,植物新品种可以获得植物品种保护。

  * 如果一种生产植物或动物的方法完全由交换(crossing)、选择(selection)或其他自然现象构成,则基本属于生物学的方法。

  ** 微生物学方法,指涉及微生物材料、借助微生物材料实施或得到微生物材料的任何方法。

  (3)通过手术或治疗来医治人体或动物体的方法,以及在人体或动物体上实施的诊断方法,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但是,该规定不适用于上述方法中使用的产品,特别是物质(化合物)或混合物。

三.程序

  匈牙利专利可以通过向HIPO提交申请获得,或者通过欧洲专利公约(EPC)申请获得。申请可以直接提交,也可以在专利合作条约(PCT)框架内提交。

  在匈牙利无居所或营业所的申请人应委托HIPO授权的专利律师代理申请,并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HIPO签署了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试点项目的双边协议,中国申请人可据此向HIPO提出加快专利审查的请求,具体内容可参见HIPO提供的流程指南(中文)。

  向HIPO申请匈牙利专利的程序

  在匈牙利获得专利需要通过两项审查,一是贯穿专利申请提交到公开的形式审查,二是专利公开之后的实质审查。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前,应先进行专利检索,以检查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检索用数据库可参见HIPO网站。

  专利申请材料中应包括:

  (1)申请表(匈牙利语原文,填写项目可参见英语版样表);

  (2)包含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的专利说明书,共3份;

  (3)图纸(如有),共3份;

  (4)摘要,共3份;

  (5)如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书;

  (6)如果申请人是发明人的继承人,提供法律证明;

  (7)如果包含发明内容已被公布的声明,提供支持证据;

  (8)HIPO按规定收取的行政服务费。

  更多具体要求,可参见HIPO提供的指南(匈牙利语原文)。

  2.初步审查

  在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之后,HIPO会审查申请是否满足确定申请日的要求、申请和检索费用是否缴纳,以及外国申请中,说明书、摘要和图纸是否已以匈牙利语提交。

  (1)申请日

  HIPO会将专利申请日告知申请人。如果不能确定申请日,HIPO会要求申请人在30天内纠正申请中的缺陷。如果申请人在期限内完成了修改,则HIPO收到更正文件的日期将定为专利的申请日。如果申请人未进行修改,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2)申请和检索费

  有关申请和检索的费用详见费用表第1项。费用应支付到HIPO账户,并带有交易编号(reference number)的指示。没有交易编号的付款无效。如果申请和检索费在申请日后2个月内仍未支付,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如果申请人因工资、收入及财务状况无法负担申请和检索费用,HIPO 可予以免除。

  (3)说明书中的缺失部分和缺少的图纸

  如果申请人在取得申请日后2个月内自己提出,或者在获得HIPO的审查意见后2个月内提交了说明书中的缺失部分和缺少的图纸,HIPO收到更正文件的日期将被定为专利的申请日,除非该申请是基于优先权日提交的。

  如果申请人在收到HIPO修改专利申请日的通知之后2个月内撤回修改,则申请日将维持之前的日期。

  (4)匈牙利语文件

  如果专利申请文件不是用匈牙利语写成的,专利说明书、摘要及附图应在申请日后4个月内以匈牙利语提交,否则申请可能被撤销。

  3.形式审查

  如果专利申请符合确定申请日的要求、申请和检索费已经支付并且说明书、摘要和图纸已经提交了匈牙利语版本,HIPO会审查申请,确定其是否满足规定的形式要求。如果在审查期间发现有形式要求方面的缺陷,HIPO会作出要求申请人予以纠正的决定,并在纠正的基础上继续执行审查程序。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对缺陷进行纠正或答复的,将被视为撤回申请。

  4.新颖性检索

  如果专利申请符合确定申请日的要求、申请和检索费已经支付并且说明书、摘要和图纸已经提交了匈牙利语版本,HIPO会进行新颖性检索,并在权利要求、专利说明书和图纸的基础上出具检索报告。检索报告应指出判定专利申请所涉及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及创造性时需要考虑的文件和数据。检索报告连同任何引用文件的副本由HIPO送达给申请人。HIPO将在专利和商标公报中连同专利申请的公开一起公开新颖性检索报告,或者如果新颖性检索报告在以后可以使用,则单独公开。

  5.公开申请

  专利申请和检索报告通常将自申请日(包括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数据和事实也将公开,包括发明人姓名、发明的国际分类代码、描述特性的摘要以及关于公开是否发生在检索报告之后的声明。

  在专利保护期内,利权人需逐年支付维护费以使权利不会失效。公开即表示了支付费用的义务。HIPO在公开之日前会告知申请人公开的日期以及年费金额。

  公众可以查阅已公布的申请文件,只要支付费用,可要求HIPO提供文件的副本。

  自申请公开之日起,专利申请中的发明将获得临时保护。

  6.实质审查

  HIPO将应申请人的请求对已公开的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可在提交专利申请的同时请求进行实质审查,或者在新颖性检索报告公开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请求,否则将被视为放弃临时专利保护。

  如果在审查期间发现实质性要求方面的缺陷,HIPO会根据缺陷的性质,要求申请人更正、提交答复或分案申请。如果更正或答复后仍不能达到实质性审查要求,HIPO会全部或部分驳回专利申请。如果申请人未回复或未分案申请,则被视为放弃临时专利保护。

  实质审查请求需要支付费用。审查费应在提交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支付,否则视为申请人撤回申请或放弃临时专利保护。如果申请人在新颖性检索的官方报告发布之前撤回申请或放弃临时专利保护,HIPO将根据请求退还审查费。如果申请人因工资、收入和财务状况无法负担审查费用,HIPO 可予以免除。

  7.修正和国内优先权

  专利申请人不能通过引入新的主题,在申请中加入超出提交申请时的内容。在此前提下,申请人有权修正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直至最终获得专利授权。提出修改请求需要支付费用。

  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求匈牙利国内优先权的新申请。

  8.分案

  如果申请人在一个申请中对一组发明提出专利保护权利要求,可申请进行分案,保留申请日和任何更早的优先权,直到获得专利授权。分案申请需支付费用,应在提交申请后2个月内交纳,否则分案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9.授予专利前的同意、授权费

  在授予专利之前,HIPO将向申请人送达构成专利授权基础的说明、权利要求和图纸。申请人可在3个月内表明其同意这些文本。如果申请人同意或未提交意见,HIPO将授予专利。如果申请人提出修改或提交新的说明、权利要求或图纸,HIPO会在最终文本中决定是否考虑这些修改。

  专利授权费应在规定的3个月期限内支付,否则视为申请人放弃临时专利保护。如果申请人因工资、收入和财务状况法负担该费用,HIPO可予以免除。

  10.专利授权

  如果专利申请符合审查的所有要求,HIPO将授予专利。授权后,HIPO会向专利权人颁发专利证书(certificate)。

  更多内容,可参见HIPO网站。

  欧洲专利在匈牙利生效的程序

  如果欧洲专利局已确认申请人欧洲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则该申请被视为在同一天向HIPO提交,保留在欧洲专利申请中请求的优先权日。

  HIPO在其官方期刊上发布欧洲专利权利要求的匈牙利语版本之后,欧洲专利所赋予的临时保护在匈牙利生效。

  如果专利申请人最初是以匈牙利语提交的权利要求,欧洲专利将可直接在匈牙利生效;如果申请人最初使用的是德语或法语,那么在向HIPO提供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匈牙利语或英语译文后,欧洲专利可在匈牙利生效。

  同时,权利人应在专利在欧洲专利公报上公开后的规定时间内,向HIPO支付法令规定的费用。

四.费用

  更多内容,参见HIPO提供的专利费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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