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阳光高质量撰写与系统布局助蜜胺工艺赢得6.58亿元维权与许可收入

公開日:2025-05-22 閲覧数:137

  蜜胺(又名三聚氰胺)作为一种关键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塑料、纺织、电器、医药及阻燃新材料等领域。然而,长期以来,蜜胺生产因技术瓶颈,普遍面临运行周期短、能耗高、设备易堵塞、产品品质不高等难题。

  为突破这些技术困境,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组建联合研发团队,进行蜜胺产品生产及工艺的深度研发。经过数年不懈努力,团队成功研发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加压气相淬冷法三聚氰胺生产技术”。

  为抢占市场先机并保护这一创新成果,双方共同委托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阳光”)进行全面的专利申请与战略布局。2011年,三聚阳光代表客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核心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号为201110108644.9,名称为“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该专利于2013年顺利获得授权。

  凭借此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迅速崛起,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20%,中国市场份额约40%。2014年,这项核心专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标志着其技术创新性和市场价值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认可。

  然而,正当金象赛瑞凭借领先技术和优质专利迈向黄金发展时期之际,市场风云突变。2014年4月30日,山东某大型化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其年产5万吨三聚氰胺项目生产线正式投产。这一消息引起了金象赛瑞的高度警觉,因为当时国内掌握成熟三聚氰胺加压装置专利技术的仅有金象赛瑞一家,且其年生产能力亦为5万吨左右。

  侵权疑云很快得到证实。金象赛瑞报警后,警方在公司一名前核心员工尹某某的电脑中查获了全套技术资料。尹某某曾担任四川金象赛瑞和北京烨晶科技的工程师、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并且是上述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调查显示,早在2011年(即金象赛瑞申请专利同年),山东某化工公司便已计划建设年产5万吨的蜜胺生产线,并与宁波两家公司签订协议,由后者分别提供技术和施工设计。宁波这两家公司随后通过尹某某非法获取了包含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和相关技术秘密在内的“技术包”,并支付高额报酬聘请尹某某协助修改技术图纸,甚至在生产线建设过程中多次前往现场提供技术指导。由此,一场长达近十年的复杂知识产权维权诉讼拉开序幕。

三聚阳光的专业奠基:高质量专利撰写锁定胜局

  在漫长而艰巨的维权过程中,三聚阳光所撰写的高质量专利文件起到了关键作用。核心专利(201110108644.9)的申请文件当年由现任三聚阳光总裁张建纲亲自撰写。正是其精湛的撰写技巧和三聚阳光前瞻性的专利布局策略,为权利人后续赢得6.58亿元的维权和许可收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撰写阶段,面对复杂的技术方案,三聚阳光展现了高度的专业性与战略眼光:

  精准锁定可比对窗口,构筑不可绕行的保护阈值:在独立权利要求中,三聚阳光精选工艺中不可替代的“关键窗口参数”,并采用“功能-效果”复合表述限定其耦合关系:既保持了权利要求的技术抽象度,避免无谓收窄;又为司法比对提供了清晰量化坐标。后续的侵权方即便改动局部装置或微调运行参数,仍难逃落入同一技术区间,由此确保专利在无效攻防与侵权判定中的硬核壁垒。

  多层次“洋葱式”权利要求布局:撰写时运用了“高位概括+中位保护+具体实施”的策略,构建了层层递进、相互支撑的“洋葱式”权利要求结构。这意味着,即使对手设法绕开某一个环节或技术点,总有另一层权利要求能够覆盖其行为,大大增加了后续维权的成功率和索赔的精准度。

   “一步到位”的详尽技术说明:通过超10页以上的说明书及流程图,将复杂的工业机理描述得淋漓尽致,为后续可能发生的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诉讼程序提供了“说明书式参考”。这种详尽的披露不仅充分支持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为专利的稳定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严格的内部质量管控:三聚阳光内部施行的“三级审校制度”和专门设立的“质量管理部”,确保了每一件专利申请都经过严格把控,从技术方案理解、现有技术检索、创造性分析优化、申请策略制定到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界定等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做到极致,从而全方位提升专利申请的整体质量。

前瞻视野:三聚阳光的全方位专利布局策略

  除了高质量的专利撰写,三聚阳光还为客户的蜜胺制备技术构建了全链条、全球化的专利保护网:

  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与产业链:该专利布局策略不仅保护最终产品,还延伸至中间产品、各自的制备与分离工艺、相关装置及检测方法,形成了对整个产业链的严密覆盖。

  多元化专利类型组合:采用了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相结合的“一带二”布局方式,以最大化保护力度和灵活性。

  广阔的国际视野:专利申请范围并不仅限于中国,而是延伸至欧洲、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和中亚等国家和地区,为客户的国际市场拓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丰富的技术主题保护:围绕核心技术,撰写了数10件衍生专利,覆盖了原料净化、尾气处理、设备维护等多个环节。保护的技术主题非常广泛,包括各种生产系统、特定设备(如出料装置、加料装置、净化冷却装置、凝华结晶设备、过滤分离装置等)以及多样化的工艺方法。这种布局使得潜在侵权方几乎无处绕行。

高质量专利经受无效考验

  2017年,涉案核心专利(201110108644.9)遭遇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主张该专利缺乏必要的技术特征,例如未限定特定的系统控制参数等。然而,凭借在撰写阶段就已奠定的坚实基础——通过清晰界定创新点和保护范围,预先应对了潜在的薄弱环节——四川金象赛瑞成功进行了有力抗辩。

  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审查决定维持该专利全部有效。这一结果充分证明了三聚阳光撰写的高质量专利在法律层面上的稳定性和坚固性。权利要求书通过审慎的概括和提炼,被认定已充分限定了必要的技术特征,使得无效宣告请求未能得逞。

维权成果与深远影响

  凭借三聚阳光奠定的坚实专利基础,四川金象赛瑞与北京烨晶科技针对山东某化工公司、宁波两公司及尹某某提起了专利侵权和技术秘密侵权诉讼。

  案件历经一审和二审,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终审判决,全面支持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四被告具有侵权的意思联络,构成共同故意侵权,应当对全部侵权损害承担连带责任。判令侵权方:

  停止侵害: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专利技术及技术秘密,并以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方式销毁侵权生产系统及相关技术秘密载体。这一判项对于制止侵权、促成和解起到了关键作用。

  高额赔偿:共同连带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2.18亿元人民币(其中发明专利侵权案获赔1.2亿元,技术秘密侵权案获赔9800万元)。这一判赔数额创下了当时人民法院针对同一工程项目判赔额的最高纪录。

  在判决作出之后,面对被告方初期迟迟未停止侵权甚至继续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协调推进。最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一期、二期项目达成了全面和解。权利人最终获得的赔偿金和许可补偿费总额高达6.58亿元人民币,刷新了我国知识产权维权的新纪录。

  “蜜胺”案因其典型的判决和重大的社会影响,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十大影响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2年典型案例”以及“2022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此案的判决不仅彰显了中国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坚定态度,也体现了对内资与外资企业、国有与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的原则。

启示:高质量专利是创新保护的基石

  “蜜胺”案的成功维权,深刻揭示了高质量专利撰写和战略性专利布局对于创新企业的极端重要性:

  专利撰写质量是核心:一件权利要求界定清晰、创新点阐述明确、能够充分预判并抵御无效挑战的高质量专利,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石。三聚阳光正是通过专业的撰写,使得核心专利在无效宣告和诉讼中均能屹立不倒,让侵权方难以规避。

  战略性专利布局构建保护壁垒:覆盖创新生态系统——从核心技术到辅助工艺,从本土市场到国际市场——的全面专利布局,能够为企业构建强大的市场竞争壁垒,有效阻止侵权行为,并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知识产权保护需深谋远虑:企业应从创新之初就高度重视高质量专利的申请和战略性的专利组合管理。这不仅是对研发投入的保护,更是企业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专业代理机构的关键作用:“蜜胺”案的出色成果,凸显了如我们三聚阳光这样经验丰富、专业勤勉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关键作用。我们对质量的极致追求和富有远见的战略规划,是帮助客户将创新成果转化为高价值无形资产,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的决定性因素。正如三聚阳光所倡导的,专利申请绝非授权了事,只有长远地考虑专利的整个生命周期,选择优秀的代理机构,用高质量的撰写文件来捍卫专利价值,才是企业保护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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