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iF2026】三聚陽光張傑:堅持智慧財產權價值導向,以持續創新促產業發展

發布時間:2026-04-01 閱讀量:370

  3 月 31 日,在杭州舉行的第五屆智慧財產權行業論壇 iPiF2026 主論壇上,三聚陽光智慧財產權集團董事長張傑發表了題為《堅持智慧財產權價值導向,以持續創新促產業發展》的主題演講。

一、從制度演進看智慧財產權價值導向的歷史形成

  在全球科技競爭加速演進、產業鏈供應鏈深度重構的背景下,智慧財產權早已不是創新活動的附屬環節,而是銜接技術研發、產業升級、市場競爭與全球治理的關鍵制度紐帶。如何把握智慧財產權的價值導向,以智慧財產權驅動持續創新,推動智慧財產權真正轉化為產業發展的核心動能,已經成為企業、行業乃至國家層面都必須直面並系統解答的重大課題。

  回望我國智慧財產權制度建設和產業發展的歷程,可以清晰看見一條由淺入深、由表及裡的演進脈絡。改革開放初期,我國開始建立現代專利制度,智慧財產權制度首先承擔的是為對外開放提供規則支撐、為全社會樹立「創新需要保護」理念的基礎性功能。此後,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智慧財產權制度逐步完成與國際規則的銜接,相關法律制度不斷修訂完善,智慧財產權服務也由早期的基礎代理、確權維權,逐步發展為覆蓋申請、布局、營運、保護等環節的專業化服務體系。進入新發展階段後,智慧財產權的戰略屬性愈發凸顯,其功能已不僅在於保護單項創新成果,更在於支撐高質量發展、服務科技自立自強、推動產業競爭力重塑。也正是在這一過程中,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本身完成了從「法律服務」向「專業服務」、再向「戰略服務」的持續躍升。

  從制度建設層面來看,我國專利制度經過多輪重要修訂,已經逐步建構起與創新發展需求相適配、與國際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從中國專利局成立、加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到專利法頒布實施及歷次修訂,我國持續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優化審查程序、促進成果轉化運用,走出了一條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智慧財產權發展路徑。尤其是近年來,懲罰性賠償、舉證責任完善、專利開放許可、設計專利保護期限延展以及藥品專利紛爭早期解決等制度相繼落地,標誌著我國智慧財產權制度正朝著更高水準保護、更高效率運用和更高質量發展的方向持續升級。這一發展歷程充分表明,智慧財產權制度並非靜態的規則集合,而是國家創新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是服務國家發展全局的重要制度基石。

二、從現實成效看智慧財產權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

  從發展成效來看,智慧財產權已經成為我國創新能力提升的重要觀察窗口。PCT 國際專利申請量連續多年位居世界前列,人工智慧、半導體等關鍵領域專利布局不斷增強,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持續提升,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不斷提高。這些指標的意義,不僅在於數量增長本身,更在於它反映出我國創新活動的品質結構和產業化能力正在發生深刻變化。智慧財產權正在從「成果登記簿」轉變為「創新競爭力的衡量器」,從「被動保護工具」轉變為「主動配置資源的抓手」。

  當前,中國經濟發展正由傳統要素驅動加快轉向創新驅動。圍繞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圍繞新質生產力培育壯大,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還將進一步上升。智慧財產權一頭連接創新,一頭連接市場,既是創新活動的「晴雨表」,也是創新成果的「護身符」,更是推動產業升級的「助推器」。如果缺少高質量智慧財產權創造和布局,創新成果可能無法有效轉化為競爭優勢;如果缺少高水準保護和營運,技術突破也可能難以支撐產業突破。正因為如此,在新發展階段討論智慧財產權,必須從單純關心授權數量,進一步轉向關注高價值專利培育、成果轉化率、產業化率以及專利對策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的支撐能力。

  從國家戰略導向看,未來一段時期,圍繞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發展新質生產力等重大部署,智慧財產權將承擔更為關鍵的戰略支撐職能。一方面,為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供制度保障和資訊支撐;另一方面,透過高質量創造、高水準保護和高效益運用,促進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當前,智慧財產權工作重心正從單純保護創新成果,轉向前瞻引領創新方向、優化創新資源配置、塑造產業競爭優勢的全鏈賦能。

三、圍繞新質生產力培育重塑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重點任務

  十五五規劃綱要中對創新的方向、領域和智慧財產權要達成的目標都做了具體的闡述,進入新發展階段,智慧財產權工作的使命任務已經更加明晰,工作重點也更趨具體精準。

  首先,是服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面對「卡脖子」技術難題,智慧財產權工作需突破研發後端被動確權的傳統模式,主動前移至研發創新全流程。透過專利導航、技術情報分析、風險預警及競爭態勢研判,幫助創新主體減少重複研發、規避侵權風險、識別技術空白,並推動創新成果形成高價值專利組合。唯有將智慧財產權前移到研發源頭,才能在創新決策中發揮實質作用。

  其次,是支撐企業更高水準參與國際競爭。當前,企業「走出去」已從產品輸出,逐步升級為技術出海、品牌出海和規則參與並重。與之相適應,海外專利布局、FTO 自由實施分析、跨境智慧財產權紛爭因應、海外風險預警與控制等工作的戰略價值日益凸顯。特別是在國際競爭日趨激烈、技術壁壘和規則壁壘相互疊加的形勢下,企業能否提前建構全球化智慧財產權能力,已成為決定其國際化經營成敗的關鍵因素。

  再次,是服務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無論是人工智慧、積體電路、生物醫藥,還是量子科技、商業航天、具身智慧等前沿領域,技術迭代迅速、學科交叉融合、規則體系動態演進,對智慧財產權專業服務提出了更高標準與全新要求。專業機構應突破傳統確權與訴訟服務範疇,持續強化技術研判、產業研究、數據洞察及國際規則運用能力,推動智慧財產權深度融入產業創新與發展全鏈,實現智慧財產權價值與產業發展的深度協同。

四、從典型案例看智慧財產權與產業競爭力的深層關係

  如果說制度和指標呈現的是宏觀層面的邏輯,那麼具體產業案例則更能說明智慧財產權價值導向的現實意義。

  中國 DVD 產業的興衰,就是一個典型的反面教材。千禧年前後,中國 DVD 產業憑藉製造能力和成本優勢,一度占據全球較大市場份額。但由於缺乏核心專利支撐,最終在國際專利壁壘面前喪失主動權。事實反覆證明,單純依靠製造規模和成本控制,並不能構成穩固的國際競爭力;沒有智慧財產權托底的產業優勢,往往難以穿越週期,也難以抵禦外部規則約束。這個案例最深刻的啟示在於,智慧財產權並不是錦上添花,而是決定產業命運的重要底座。

  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路徑。面對傳統燃油車領域長期形成的技術和專利壁壘,我國企業沒有停留在既有賽道的跟跑競爭,而是抓住新能源轉型機遇,把技術創新與智慧財產權布局緊密結合,透過「換道超車」逐步建立起新的競爭優勢。今日,中國新能源汽車相關專利布局已具備顯著優勢,部分領軍企業的專利累積和技術能力已達到國際領先水準。這表明,產業競爭格局並非不可改變,關鍵在於能否把握技術變革窗口,把創新活動、制度保護和產業化路徑同步規劃、協同推進。

  電動動力電池領域打破國外專利壟斷的案例,則進一步說明了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產業安全之間的密切關係。面對國外核心專利對產業發展的潛在限制,產業組織與相關企業依法透過無效程序開展維權,最終打破技術壟斷,為國內產業釋放創新空間。這一案例說明,智慧財產權並不只是企業個體的權利安排,也關乎產業整體的發展環境和競爭秩序。善用智慧財產權規則,既可以保護創新成果,也可以依法維護公平競爭和產業發展空間。

  中國新藥研發產業的發展同樣體現了智慧財產權制度的深層推動作用。加入 WTO 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剛性約束,在客觀上倒逼了醫藥創新生態加快重構。隨著研發體系完善、資本市場支持增強、臨床轉化能力提升,中國新藥研發逐漸從「追隨者」走向「貢獻者」,在 CAR-T、ADC 等前沿領域呈現出愈來愈強的創新活力和全球影響力。這裡的關鍵不在於簡單追求專利數量,而在於圍繞原創研發、臨床價值、技術平台和全球合作形成可持續的創新體系。智慧財產權在其中發揮的,正是確權、激勵、交易和全球競爭協同的綜合功能。

  與此同時,影石創新等企業依託全球專利布局迎戰 337 調查,以智慧財產權制勝市場的實踐充分表明,企業在國際市場上取得技術和商業突破之後,專利博弈與市場攻防往往會隨之加劇。無論是面對國際貿易調查,還是處理專利權屬等複雜爭議,企業都必須具備更強的合規意識、證據意識和體系化因應能力。這說明,智慧財產權工作不能等到紛爭發生後再補課,而成為企業經營管理和全球化發展中的內生能力。對於創新型企業而言,真正有效的智慧財產權戰略,既包括前端專利布局,也包括中端價值營運,更包括後端維權風控的全鏈體系建設。

五、從個案服務走向產業賦能:智慧財產權價值實現的新方向

  從更廣闊的視角看,智慧財產權價值導向最終要落到「價值實現」上。高品質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目標,不應停留在確權數量的累積,而應體現在創新資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創新成果轉化效率的提升和產業競爭力的提升。

  近年來,三聚陽光集團受託實施的多個產業級專利導航專案的實踐已經顯示出這一方向的現實意義。無論是在積體電路領域透過專利地圖為地方政府引才引智、企業技術攻關和風險規避提供依據,還是在細胞與基因治療、量子點顯示等前沿產業中幫助企業識別技術路線、規避海外陷阱、建構自主可控的技術體系,都說明智慧財產權服務正在從個案處理轉向產業賦能,從單點服務轉向系統支撐。智慧財產權的價值,不僅體現在訴訟勝敗或者授權數量上,更體現在能否服務產業發展、支撐技術選擇、引導資源流向以及增強區域創新體系效能。

  這也提示我們,專業機構在未來發展中不能再把自身定位局限於傳統程序服務,而應不斷增強面向產業、面向創新鏈、面向全球市場的綜合服務能力。誰能夠更準確理解產業需求、更有效連接技術和市場、更系統識別國內外規則變化,誰就更有可能在高質量發展階段發揮更大作用。

六、新時代專業機構的使命重塑與責任擔當

  基於上述發展趨勢,專業機構在新時代的角色需要被重新認識。

  第一,要與國家戰略同頻、與技術創新共振,把服務嵌入創新全鏈,成為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積極參與者。智慧財產權服務只有真正進入研發前端、進入產業規劃、進入企業戰略,才能從外圍支持走向核心支撐。

  第二,要與企業創新需求和價值實現同頻共振,從傳統意義上的事務型服務提供者,轉向價值共創者和戰略協同者。智慧財產權工作不能只圍繞申請、審查、維權等環節展開,還應更多關注專利資產活化、授權轉讓、成果轉化、訴訟賠償和資本化運用等價值實現問題,讓智慧財產權真正成為企業成長的支撐要素。

  第三,要與行業發展同行共進,堅守專業底線,反對非正常申請和惡性競爭,推動行業從數量規模型發展走向品質效益型發展。高質量發展背景下,智慧財產權行業必須更加重視專業誠信、品質控制和生態建設。只有市場秩序更規範、服務體系更專業,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功能才能得到更充分釋放。

  第四,要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服務中國企業更高水準「走出去」。透過海外布局、預警分析、爭議因應和國際交流,幫助中國企業在全球市場中建構更加穩固的制度保障和競爭支撐。與此同時,專業機構還應積極參與國際行業交流和規則溝通,在更廣闊的範圍內說好中國創新和中國智慧財產權發展的故事。

七、結語:以智慧財產權價值導向夯實持續創新的制度基礎

  歸根究底,智慧財產權的核心價值,不在於概念上的「重要」,而在於實踐中的「有效」。它必須能夠服務真實創新,促進成果轉化,支撐產業發展,維護競爭秩序,增強國家和企業在全球創新體系中的主動性。堅持智慧財產權價值導向,本質上就是堅持以高品質創造為基礎、以高水準保護為保障、以高效益運用為目標、以高標準服務為支撐,把智慧財產權工作真正放到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和全球競爭鏈中去理解和推進。

  站在新的發展起點上,持續創新正在成為企業穿越週期、贏得未來的關鍵變數;而智慧財產權,則是把持續創新轉化為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制度橋樑。面向未來,只有更加堅定地把智慧財產權嵌入科技創新全過程、產業發展全鏈和國際競爭全場景,才能更好釋放創新活力,夯實產業根基,推動中國創新不斷邁向更高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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