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物联网创新中心赢得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1-12-15 阅读量:115

  近日,三聚阳光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无锡物联网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胜利结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3550号行政判决书,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1]第5702号关于第44336764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并重新作出决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诉争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我方对引证商标二提起了撤销申请,并以引证商标二权利状态不稳定为由,恳请法院暂缓审理。最终,法院接受我方暂缓审理的申请,并在我方向法院提交了关于引证商标二在全部服务上的撤销公告之后,法院认为诉争商标在3507、3508类似群组服务上的注册已无在先权利障碍,应当予以核准,并最终撤销商标驳回复审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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