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聚阳光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权利人格力电器的一件专利无效宣告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2890号审查决定,继续维持格力电器拥有的专利号为“ZL201821625630.8”、名称为“设备控制装置及采用该控制装置的设备”的专利有效。
上述案件的关键在于我方代理人基于对涉案专利的细致梳理,抓住了涉案专利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合技术效果并不完全相同,当庭阐述了我方认为涉案专利整体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的挖掘与证据的区别,尽管涉案专利与证据在技术方案上差别不大,但是在技术手段上的些许差别实现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产生的技术效果均不相同,能够为涉案专利带来创造性,合议庭认同我方的观点,在当庭删除从属权利要求中的一个并列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