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10月
202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迈瑞医疗发明专利无效

  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专利无效宣告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3341号专利无效决定,宣告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第201010501396.X号“一种通气模式切换设备、方法及麻醉机、呼吸机”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专利法第 22 条第 3 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被其它作为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公开且作用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就能在现有证据基础上获得该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本案中,该专利权利要求 1 请求保护一种通气模式切换设备,证据 1 公开了一种呼吸辅助系统的多级用户界面,二者区别在于:当前通气模式、未决通气模式和可供备选的其他通气模式同时显示在所述触摸屏上。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本专利权利要求 1 相对于证据 1 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三种状态的通气模式可以一目了然,便利操作。

  证据 4 名称为“危重症治疗呼吸机使用说明书”,具体涉及一种可进行多种通气模式切换的呼吸机,其技术领域与本专利相同。证据 4 披露了当前通气模式、未决通气模式和可供备选的其他通气模式同时显示在所述触摸屏上,使得三种状态的通气模式可以一目了然,便利操作,即证据 4 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并给出了将其应用至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启示。

  因此,在证据 1 的基础上结合证据 4 得到本专利权利要求 1 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本专利权利要求 1 相对于证据 1 与证据 4 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分类: 案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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