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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第三条规定:
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 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 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30 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的企业。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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